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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迎泽西大街规划范围建筑物全部自行拆除
          
日期:2008年05月19日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胡斌

     为保证迎泽西大街道路改造工程顺利进行,今日,太原市下发通告,要求迎泽西大街及其微循环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迎泽西大街道路规划红线以外两侧30米、微循环道路规划红线以外两侧5米范围内所有临时建筑物、无证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迎泽西大街道路两侧的广告牌,须在5月20日—6月30日内,全部自行拆除。

    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上述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产权所有人、使用人,务必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携有关证照及复印件,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核实,逾期未登记的,按无证处理。有证建筑物、构筑物及广告牌拆除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临时建筑物、无证建筑物及构筑物无偿拆除。

责任编辑:sxfc-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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