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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链控制下的房屋质量监管体系
“分户验收”曾被看作是房地产质量监管体系走向规范化的重要一步,然而从一个个闹得沸沸扬扬房屋质量纠纷看来,收房季仍是发展商的重大考验。究其原因,邱宝昌认为这是因为我国在房地产产品的质量监测方面存在漏洞。
另一方面,本应在房子生产过程中及时纠错的监理单位也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不切断这个利益链,房屋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邱宝昌提出,引入不与开发商产生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作为监督部门也许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好方法。另外,“应该有政府部门为此负责。不然,发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却不能确保房子安全合格,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何在?”
就逸翠园如何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事,记者以普通业主身份致电朝阳区建委,答复是“竣工验收只是政府对开发建设单位的一种监督,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不意味着房屋质量一定没问题。”北京市还没有过小区重新验收的先例,建委是否会对逸翠园重新验收也尚无定论。
●提醒
如何降低入住风险
●合同约定越详细越好
先交钱(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一定物业管理费等),后验收的一贯收房规则虽然被众多法律专家认定不符合交易惯例的公平原则,但在目前的卖方市场下,买房人要保护自身权益似乎只能另辟蹊径。
北京市建委给出的建议是从签订合同入手: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保障权益的部分详细写进去,并且要注意避免含混不清和感官性的描述,比如“墙面平整”中的“平整”如何判定?这就要写明误差范围,精装修房面临的陷阱更多,如“XX厨具或同档次品牌”,如有可能,应对“同档次”尽量约定清楚。一旦出现问题,凭合同向开发商依法索赔,另外,不要就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与开发商签订不平等协议。
邱宝昌提示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内容为: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如果合同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该条款无效。
●公共配套不可忽视
另外,除了每套房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近来收房的小区也屡屡出现由于社区配套跟不上或是公共部分存在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情况。律师提醒消费者,公共部分不包含在分户验收的范围内,而且常常成为收房过程中的盲点。因此,对于社区配套,包括会所建设、车位配比、园林绿化等,业主在买房时就应看清合同,及时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以便日后收房时发现此类问题,可以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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